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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连续竞价交易撮合原则
一、核心撮合原则
创业板连续竞价交易遵循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价格优先
较高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买入申报;
较低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
同一价格水平的申报,按系统接收时间顺序优先成交。
二、成交价确定规则
直接匹配成交
若买入申报价格 ≥ 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按 最低卖出申报价格 成交;
若卖出申报价格 ≤ 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按 最高买入申报价格 成交。
单边价格成交
当仅有买方或卖方申报时,成交价取申报队列中的最优价格。
三、交易时段安排
连续竞价分为 上午9:30-11:30 和 下午13:00-14:57,系统实时处理申报并逐笔撮合。
四、价格申报限制
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的 102%;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的 98%(即“价格笼子”机制)。
注:实际操作中,可通过券商系统实时查看订单簿及撮合进度,避免因价格偏离或时间滞后导致申报失败。
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在撮合方式、成交原则和价格波动方面有哪些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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