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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按照保障期限划分
人寿重大疾病保险险种可以按照保险期限、给付形态的不同分成不同的类别。比如说,人寿重大疾病保险险种按照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
定期保险:定期人寿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期限是限定的,多为20年、30年,也可以保障到一定的岁数,比如说至60周岁、70周岁等。定期重疾险多数以消费型为主,到期若没有出险也不会返还保费。
终身保险:终身人寿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期限为终身。在保障期限内,保险公司会为被保险人提供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若被保险人终身并未患有重大疾病,则保险公司往往会支付一定的身故保险金。
一般情况下,定期人寿重大疾病保险的保费要比同等条件下的终身人寿重大疾病保险要实惠,对消费者经济压力较小。而终身人寿重大疾病保险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将保险金留给自己的家人,保障时间及力度更充足。
2、按照保险金给付形态划分
人寿重大疾病保险按照保险金给付形态不同,还分为额外给付保险、提前给付保险、独立给付保险以及比例给付保险。
额外给付保险:这类重大疾病保险往往需要同时购买整个保险计划的主险。举个例子,同一个保险计划,主险是寿险,重疾险为附加险。被保险人被查出患有附加险合同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往往会进行额外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则会按照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进行赔付。
提前给付保险:目前多数重疾险产品均为提前给付保险,被保险人被确诊含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疾,则保险公司会提前给付保险金,且主险保额往往要减少。举个例子,若投保100万元终身寿险附加10万元重疾险,若不幸发生重疾理赔10万元,则终身寿险的保额则需要减去已经理赔的10万元重疾保障,只剩下了90万元。
独立给付保险:这类人寿重大疾病保险往往只保障重疾和身故,责任是独立的。若被保险人患有重疾,则赔付重疾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零,保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则保险公司赔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比例给付保险金:指的是从具体重疾的发生率、死亡率、治疗费用等因素出发,来确定在整个重疾险保额中的给付比例。
3、按涵盖险种类型划分
纯重疾险:这类保险只含重疾保障,只针对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内合同约定的重疾给付保险金,并无其他寿险、养老险等保险责任。
主险附加险相结合型重疾险:这类人寿重大疾病保险通常以两全寿险为主险,重大疾病保险为附加险。这类保险除了可以保障重大疾病之外,在具体的保障期限内,若没有出险,保险合同到期还可以返还给被保险人一定的满期生存保险金。也就是说这类保险具备“有病赔钱、无病返钱”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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