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对应的结算参与人申请办理证券整体转托管,应注意些什么?
小 尹经理 证券经理
帮助4.5万 |好评1115
从业认证| 从业10年+
感谢您关注该问题,该问题有12位专业答主做了解答。
下面是小 尹经理的回答,如果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欢迎问一问进一步咨询。
1、投资者申请将基金份额转入场内系统的,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拟转入的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除外。
2、T日,投资者在场外转出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处提出基金份额转托管申请。场外转出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应按照中国结算公司相关数据接口规范要求申报转托管,必须注明转入方(上证所)代码、开放式基金账户号码、基金代码和转托管数量,其中转托管数量应该为整数份。
3、T日日终,中国结算公司TA系统处理转托管申报。对于合格转托管申报数据,记减投资者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基金份额,同时相应记增上海证券账户基金份额;对于不合格转托管申报数据,注明失败原因反馈转出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
预约股票开户,开启财富大道,节约交易成本
  展开↓
当前我在线 最快30秒解答 立即追问 99%的人选择
赞 收藏
踩 举报
推荐其他专业回答
在线 首席杨经理: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
证券出借人对应的结算参与人申请办理证券整体转托管的,应在确认转出方托管单元中所发生的证券出借合约全部到期结束之后方申请办理。  结算参与人未遵从上述要求,由此导致归还时证券托管单元或资金结算路径... 全文>
出借人对应的结算参与人申请办理证券整体转托管,应注意些什么?
评论
浏览更多不如立即追问,99%用户选择
立即追问

已有4,000万+用户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