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日集合竞价的新规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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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5月26日起,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在日盘开始前增加日盘集合竞价或者撤单功能,各期货交易所具体规则如下所示:


1、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

  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在日盘开始前5分钟(即08:55至09:00)增加集合竞价。08:55-08:59为集合竞价申报阶段,客户可以报单、撤单。08:59-09:00为集合竞价撮合阶段,夜盘连续交易未成交的报单如在日盘集合竞价申报阶段未撤单,将进入集合竞价撮合阶段。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集合竞价申报阶段:系统只支持无属性的市价单和限价单、市价止损(盈)单和限价止损(盈)单的申报和撤单;套利单不能参与集合竞价。在集合竞价撮合阶段:市价止损(盈)单和限价止损(盈)单不参与集合竞价撮合。

  2、郑州商品交易所

  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交易者可以在其日盘开始前8:55至8:59之间对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进行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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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 同城小刘: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
2023年4月26日,上期所、能源中心、大商所和郑商所发布公告对交易管理办法和交易细则进行修订。自2023年5月26日(交易日)起,上期所、能源中心、大商所对于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增加日...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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