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股权质押?还要什么附加条件?
关经理 在线
资质已认证
帮助3843 好评135 入驻10年+
感谢您关注该问题,该问题有18位专业答主做了解答。
下面是关经理的回答,如果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欢迎问一问进一步咨询。
所谓股权质押,简单而言,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我国《公司法》第35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作了明确规定。参考该条精神,可以认为:(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3)在第(2)情形中,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陨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其次,对股份有限公司,参考《公司法》第147条之精神,可以认为:(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设立质权;(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内不得设立质权。
一个电话,一次垂询,一份财富-叩富网同城理财
  展开↓
当前我在线 最快30秒解答 立即追问 99%的人选择
收藏
举报
相关问题
评论
浏览更多不如立即追问,99%用户选择
立即追问

已有39,483,968用户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