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二)增发上市的股票;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发股票上市的;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规则说明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后上市首日没有涨跌幅限制,祝您投资愉快!
发布于2013-7-23 14:28 武汉
发布于2013-7-23 14:03 上海
发布于2013-7-23 13:57 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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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有什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