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收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计划资产净值的80%,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包括债券正回购以及7天以上债券逆回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品种。 (2)权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本计划资产净值的20%;且只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以增强本计划的获利水平,提高预期收益。 (3)现金类资产:现金类开放日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计划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日,投资比例不受上述5%的限制,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期限在1年内的国债和央行票据等。
发布于2013-7-23 09:16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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