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回售申报期结束之后,**不能再提交回售申报,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回售权利**。
(1)核心结论
回售权利仅在上市公司公告的申报时段内有效,申报期截止后交易所系统关闭回售申报入口,无法补报。未申报的可转债,依旧保留在账户中,可正常二级市场卖出或者转股,但不能再以回售价格卖给发行人。
(2)业务规则
回售属于一次性权利,本次申报期错过即失效,不会额外设置补申报窗口期。申报期内提交的回售委托,部分市场规则下当日交易时段内可以撤销;申报期结束,登记工作启动,不再接受新增申报。若可转债后续再次触发回售条件,上市公司会重新开启新一期回售申报窗口。
(3)适用场景
沪市、深市可转债回售业务统一适用该规则;附加回售同样只有一次申报窗口期,逾期作废。
(4)关键区分
申报期内:可提交、可撤销(当日)回售申报;
申报期结束:回售通道关闭,本次回售权利灭失,只能走二级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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