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短线交易六个月周期,**以证券过户登记日作为起算时点,按最后一笔交易的过户日起算 6 个月**。
(1)核心结论
适用主体为 5% 以上股东、董监高;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是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就构成短线交易;多笔买卖,以**最后一笔买入过户日**起算 6 个月,6 个月内卖出即触发;卖出后反向买入同理,以最后一笔卖出过户日起算。
(2)业务规则
判断时点采用**过户登记日,不是成交日、委托日**,A 股 T 日成交 T+1 过户,以 T+1 过户日作为起算起点。六个月按自然月计算,不是 180 个交易日。证券范围含股票、可转债、存托凭证等股权类证券;配偶、父母、子女账户及他人代持账户合并纳入计算。
(3)适用场景
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公司统一适用;继承、赠与、司法划转等非对价取得股份,部分情形可豁免短线交易认定。
(4)关键区分
成交日:只是撮合完成,不作为周期起点;过户登记日:中登完成股份变更登记当日,是 6 个月周期的法定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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