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募基金暂停赎回之后恢复赎回业务,**必须对外发布临时公告**。
(1)核心结论:暂停赎回、重新恢复赎回都属于重大事项,基金管理人需要在规定媒介发布临时公告,告知投资者恢复办理赎回的时间。
(2)业务规则: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开放式基金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赎回申请,属于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应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公告。
(3)适用场景: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FOF 等各类开放式公募基金统一适用,因巨额赎回、估值困难、市场停市等各类原因暂停赎回,恢复时均要公告。
(4)关键区分:单纯巨额赎回的延期办理不需要发布恢复公告;**主动暂停赎回业务**,后续恢复办理,必须履行公告披露义务。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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