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致行动人中任意一人单独减持,**合并计算全体一致行动人的总持股变动,达到法定比例就触发权益变动披露**,不以单个主体减持比例判断。
(1)核心结论:一致行动人股份合并计算,只看整体合计持股比例变化;只要其中一人减持导致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变动触线,就需要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2)5% 以上股东梯度披露:合计持股达到 5% 后,每增减 5%,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公告,公告期内暂停交易;每增减 1%,次日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3)特殊触线情形: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从 5% 以上降至 5% 以下,即便单次变动不足 5%,也必须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减持配套义务:除权益变动披露外,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额度,遵守减持计划预披露、减持过半披露等减持规则。
(5)区分要点:权益变动披露是看合并后整体持股比例变动;仅单一一致行动人小幅减持,合并总量未触线,则不触发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但仍可能触发 1% 提示公告。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3 16:18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从业认证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