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合约标的调整的核心原则是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避免因为标的变动损害任意一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有调整标准都是交易所统一对外公示的,没有券商自主调整的空间,不存在随意变更合约规则的情况。
1. 若标的证券发生分红、送转股、配股等股本变动,交易所会对应调整期权的行权价格和合约单位。
2. 若标的证券被实施风险警示、暂停上市,交易所会限制对应期权新开仓权限,仅允许原有持仓平仓。
3. 若标的证券进入退市流程,交易所会设置期权最后交易日,未到期合约后续统一按规则现金结算。
所有调整都会通过交易所官网公告、券商官方推送提前至少1个交易日告知,您不需要手动操作调整持仓,系统会自动同步更新对应期权交易的合约参数,要是您不确定自己持仓的期权后续调整安排,也可以联系专属服务人员核对公示信息,您还有其他期权相关的疑问吗?
想要高性价比费率?找我开户,佣金成本价,ETF/可转债万0.5,期权1.7元/张,两融专项利率4%以下,国债逆回购一折!支持同花顺、通达信登录。添加我微信,一对一专属办理通道等您来!
发布于13分钟前 北京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7376481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