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募集说明书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俗称强赎),常见两类触发情形,均在**转股期内**才生效。
(1)核心结论:满足任一条件,上市公司有权选择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
(2)股价触发口径: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正股收盘价≥当期转股价格 130%。30 日区间内如果发生转股价调整,分段使用调整前后转股价计算。
(3)余额触发口径:剩余未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额不足 3000 万元。
(4)时间适用口径:强赎仅在转股期内有效,一般为发行结束满 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到期赎回不属于强赎,是到期兑付条款,单独约定。
(5)权利口径:条件触发不等于必须赎回,是发行人的权利,公司可公告选择不实施强赎。
(6)实操口径:一旦公司决定赎回,会多次发布强赎提示公告,投资者需要在最后转股日前完成转股或卖出,否则将被低价兑付。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16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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