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三板股票**买入委托必须是 100 股整数倍;卖出可以申报不足 100 股,但分两种情形**。
(1)核心结论
持仓总数大于 100 股时,卖出可任意股数,允许申报 1 股、101 股这类不足整百的委托;持仓本身不足 100 股,必须一次性全部申报卖出,不能拆分零股多次委托。买入委托不允许不足 100 股。
(2)底层规则逻辑
老三板集合竞价转让设置买入 100 股门槛,限制小额零散买入;卖出放开,专门处理退市过程中产生的零股,方便投资者清仓。
(3)持仓大于 100 股口径
例如持有 350 股,可以申报卖出 50 股,剩余 300 股继续保留在账户。
(4)持仓不足 100 股口径
持有 70 股,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 70 股,不能分多次委托卖出部分股数。
(5)区分普通 A 股口径
主板 A 股卖出零股规则和老三板相近,但老三板是集合竞价一次性撮合,不是连续竞价成交。
(6)实操提示
老三板是集合竞价转让,申报时间 9:30-11:30、13:00-15:00,15 点一次性集中撮合成交。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10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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