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转债强赎公告期相关要点,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结论
触发赎回条件、公司决定行使强赎权后,**赎回条件触发日到赎回资金发放日,间隔不少于 15 个交易日,不超过 30 个交易日**,这是法定时间区间。
(2)公告披露安排
满足赎回条件当日董事会审议,次一交易日披露是否行使赎回权公告;若决定强赎,发布正式赎回实施公告,**赎回登记日前每个交易日,都要披露赎回提示公告**。
在满足赎回条件前,预计即将达标,需要提前 5 个交易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3)关键时间节点区分
最后交易日,一般早于最后转股日;最后转股日即赎回登记日,登记日后不再接受转股,未转股转债将被强赎兑付。
(4)披露口径区分
15-30 个交易日是**赎回实施周期**,不是固定 30 天;具体时长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若公司公告放弃本次强赎,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
(5)实操提示
强赎倒计时以公告里赎回登记日为准,投资者务必在最后交易日卖出或最后转股日前完成转股,否则将按面值加利息低价兑付。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14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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