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ETF 红利再投资新增份额,**自红利再投资份额确认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不继承原有底仓份额的持有时间**。
适用场景:ETF 场外申赎份额红利再投资(ETF 场内二级市场份额仅现金分红,不存在红利再投资)
硬性规则
1. 时间节点:R 为权益登记日,新增份额一般 R+1 日完成登记确认,从 R+1 日起算持有期。
2. 区分两类份额:原来持有的底仓份额,持有期保持不变;分红新增的这部分份额单独起算,分开统计。
3. 持有期用途:该持有期主要用于 ETF 联接基金,场内交易 ETF 本身没有赎回费持有期规则。
4. 边界区分:场内二级市场买入 ETF,分红默认现金分红,无法设置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是场外申赎份额的选项。
实操总结:原有份额持有天数保留,红利转来的新份额单独从确认日起算,两部分分开核算赎回费率。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9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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