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业绩承诺未达标,一般**优先股份补偿,股份不足部分采用现金补偿**,补偿方案以重组协议约定为准,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作为计算依据。
适用场景: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履约。
硬性规则
1. 确定补偿基数。每年年报后会计师出具盈利预测专项审核报告,对比累计承诺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算出应补偿总额。
2. 股份补偿(主流优先方式)。应补偿股份按交易发行价计算;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补偿股份数量同步调增;对应股份已分得现金红利,补偿义务人需要一并返还。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 元价格回购并注销;回购方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则无偿赠送给其他股东。用于补偿的对价股份要优先履约,不能随意质押规避补偿义务。
3. 现金补偿。补偿义务人所持股份全部补偿后仍不足以覆盖补偿金额,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按协议约定时限支付至上市公司账户。
4. 履约时限。上市公司收到专项审核报告后,向补偿义务人发送书面补偿通知,义务人按通知时限完成股份过户或者现金打款。多个补偿义务人之间,按协议约定比例分别承担补偿责任,可约定连带补偿义务。
5. 监管约束。补偿承诺原则上不能随意豁免、变更;逾期拒不履约,监管可采取警示函、认定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上市公司可通过诉讼追索。
实操总结:补偿顺序、计算公式、履约期限在重组协议预先锁定,专项审核报告是启动补偿的前提。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11小时前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