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发行可转债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要**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规则拆解
1. 统计口径:基数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权,不是全体股东总表决权。
2. 配套要求:必须提供网络投票,**单独计票并披露 5% 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3. 关联回避:涉及关联股东,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4. 议案范围: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对董事会授权等整套发行相关议案,均适用 2/3 表决比例。
5. 补充区分:后续如果审议转股价向下修正方案,同样需要出席股东表决权 2/3 以上,持有可转债的股东需要回避。
边界区分
普通股东大会一般事项只需要出席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开发行可转债属于再融资重大事项,强制适用三分之二特别决议标准,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规则一致。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9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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