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注册制并购重组问询回复,**问询涉及事项原则上需要对应中介机构开展核查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问询回复属于申报文件组成部分。
规则拆解
主体分工,独立财务顾问为总牵头,对全部问询事项总体核查;涉及财务事项由会计师核查,法律事项由律师核查,评估相关内容由评估机构出具意见。
回复披露要求,交易所问询会逐项指定中介核查责任,对应中介需要履行尽职调查、补充核验,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随问询回复一并披露。
信赖规则,中介可合理引用其他中介专业结论,但仍要独立复核,不能直接照搬,对引用内容承担核查责任。
简易重组情形,即便适用简易程序,只要交易所问询,相关中介依旧要按要求核查、出具意见。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10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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