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全面注册制下网下询价,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拟申购总量**最低为 1%**,最高不超过 3%。
规则拆解
1. 比例适用: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可在 1%-3% 区间确定剔除比例,发行公告提前披露。
2. 特殊豁免:拟剔除最高档价格与最终发行价一致时,该档位申报可不再剔除,实际剔除比例可低于 1%。
3. 业务实操:被剔除的配售对象,不能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剔除后还要满足最低有效报价投资者家数要求,不足则中止发行。
实操要点:旧规则为不低于 10%,全面注册制改革后调整为 1%-3% 区间,以发行公告披露数值为准。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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