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存放于回购专户、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在授予登记前**不得随意对外转让**,仅可按激励计划授予过户给激励对象,不能转让给第三方。
规则拆解
1. 账户属性:回购专户股份归属上市公司,专户只能存放回购股份,不可以直接出售、协议转让给外部第三方。
2. 唯一转让路径:只能按股权激励方案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交易所确认后,办理授予登记过户至激励对象账户。
3. 时间约束:回购股份需在 3 年内完成授予或注销,超期未实施的,应予以注销。
业务实操:专户股份不可质押、出借;如果不再用于激励,可按规则出售或注销,不属于常规对外转让。
实操要点:授予登记完成后,股份才过户到激励对象名下,之后还要遵守限售期转让限制。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9 14:39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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