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简易程序定增,发行对象人数上限是多少,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结论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上限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和普通定增人数上限保持一致。**
(2)业务实操细节
合并计算规则:基金、券商、QFII/RQFII 用多只产品参与认购,同一家机构下多产品合并计为 1 个发行对象。
主体限制:信托公司参与认购,仅允许使用自有资金,不可以信托产品资金认购。
简易程序专属门槛:募资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该条件和 35 名人数限制并行。
发行流程特点:股东大会提前授权董事会,无需股东大会单独审议发行方案;取得注册批复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边界要点:35 名是上限,实际发行可少于该数量;人数口径以获配的投资者主体统计,不是认购产品数量。
区分要点:简易程序只是简化审核流程,发行对象人数规则沿用再融资统一规定,不会放宽人数上限。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8 17:05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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