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结论
**注册制下,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需要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该期限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2)业务实操细节
适用场景:增持后持股进入 20%≤持股<30% 区间,触发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义务。
禁止交易约束:自事实发生当日起,到公告披露完成前,不能继续买入标的股票。
财务顾问要求:本次变动后若成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同步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一并披露。
区分简式:5%≤持股<20% 一般披露简式;仅增持上升至 20% 以上才触发详式;减持导致比例落在 20%-30% 区间,通常不用详式。
提交渠道:报告书报送交易所、通知上市公司,并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3)补充要点
注册制没有修改该披露时限,依旧是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披露;规则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8 12:09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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