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结论
**指数基金成分股长期停牌,若潜在估值变动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 0.25%,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采用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被动指数 ETF 优先贴合指数规则,同时可启用现金替代机制,控制跟踪误差。**
(2)业务实操细节
短期停牌:短期停牌、无重大基本面变化,直接沿用停牌前收盘价估值。
长期停牌触发调整:长期停牌且事件影响重大、净值影响超 0.25%,启动特殊估值。最常用**指数收益法**,依托对应行业指数变动,逐日调整该股票估值;也可选用可比公司法、现金流折现法。
ETF 特殊处理:被动 ETF 除估值调整外,在申赎清单设置**现金替代**,申购时不交付该停牌股票,改用现金,避免基金被动持有无法卖出的停牌标的。
公告要求:变更估值方法,需要发布临时公告,披露估值模型、生效时间。
复牌后切换:标的复牌恢复正常交易,且成交体现活跃市场特征,恢复按交易所市价估值。
(3)补充要点
指数基金和普通公募停牌估值规则一致;被动指数 ETF 除估值外,现金替代是配套申赎安排;估值方法、触发阈值,以基金合同、估值业务指引为准。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8 11:32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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