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冻结股份,表决权如何处理,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结论
**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尚未完成过户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原股东,正常享有表决权;司法拍卖本身不直接剥夺表决权;只有法院出具专门法律文书明确限制表决权,该部分股份才不能参与表决;拍卖成交、完成过户登记当日,表决权才转移给新买受人。**
(2)业务实操细节
判定核心:表决权资格以**股权登记日中登登记名册**为准,不是看拍卖是否开拍、是否成交。
拍卖阶段区分:拍卖公告发布、竞价阶段,股份仍然登记在原股东名下,若无法院专门限制文书,由原股东行使投票权,申请执行人、竞买人无权代为表决。
成交过户节点:拍卖成交,法院出具成交裁定,直至中登完成证券过户登记后,原股东丧失表决权,新股东取得表决权。
文书特殊约束:如果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写明限制该股份表决权,那么登记在册的该部分股份不计入表决基数,不得投票。
流拍情形:拍卖流拍,股份继续保留在原股东账户,冻结状态延续,表决权规则不变。
(3)补充要点
拍卖只是处置程序,过户登记完成才发生股东身份变更;股权登记日只要股份还登记在原股东名下,原则上原股东可行使表决权;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最高法股权执行规定以及中国结算协助执法业务规范。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8 11:07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