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约收购期间,上市公司能不能继续实施利润分配
(1)核心结论
**法规没有禁止要约收购期做利润分配,被收购公司可以正常推进利润分配、送转股本;一旦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要约收购价格必须同步做除权除息向下调整**上海证券报。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到要约结束前,董事会不得擅自做出资产处置、分红等重大决策,分红需要审慎履行审议程序,不能损害股东与收购人权益。
(2)业务实操细节
利润分配需要履行完整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流程,不能由董事会单方面直接实施。
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触发要约收购价格调整机制,公司要发布要约价格调整公告,披露调整后收购价、生效时间,保障全体股东公平对待上海证券报。
已经预受要约的股份,同样享有本次分红权益;分红完成后,收购价款按调整之后的要约价格执行。
如果收购报告书已经约定过渡期不分红,则要遵从约定,不再实施利润分配。
(3)区分三件事
法规层面:不禁止要约期分红,分红后要约价强制除权除息;
公司治理层面:要约提示公告之后,董事会不能随意开展利润分配,需要履行完整审议;
协议约定层面:收购各方协议约定过渡期禁止分红,则不得实施分配。
(4)需要留意的隐性要点
分红会直接降低收购人实际每股收购成本;需要及时对外披露要约价格变动,未做价格调整直接分红属于违规。要约期满股份交割完成之后,则不再受本次要约价格调整约束。
(5)实操提示
查阅要约收购报告书,看是否存在过渡期不分红约定;若推进分红,重点留意后续要约收购价格调整公告。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7 21:52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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