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 简易程序只是把审核流程压缩了("小额快速"),并没有放宽发行对象人数限制——它仍适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一般规则,与其他定增一样受"35名"上限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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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定向增发和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对象,定价机制以及锁定期上主要有什么不同?
全面注册制实施后,退市规则新增了哪些判定条件?
A股在什么时候会全面实施注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