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规则
标的被调出港股通,不能再通过港股通买入,但原有持仓股东身份不变,可以正常参与供股申报;仅二级市场交易被限制,公司行为类权益不受调出影响。
(2)拆解
①操作路径:不在普通买卖界面,使用券商软件里「港股通公司行为申报」模块提交供股缴款申报,不能直接挂普通买入委托。
②时间差异:中国结算设置的境内申报截止时间,会早于香港本地截止时间,务必以券商公告时间为准,不要参照香港市场时间。
③资金要求:供股缴款使用 A 股账户人民币资金,不使用港币;卖出该只调出标的得到的资金 T+2 之后才可用于供股缴款。
④两种选择:参与供股申报缴款;或者不申报,放弃供股权;供股权如可上市交易,被调出标的也无法通过港股通卖出该供股权。
⑤后续股份:供股得到的新股,依旧属于调出标的,只可卖出,不可通过港股通再买入。
(3)误区
调出港股通≠剥夺股东权益,只是关闭二级市场买入入口;不能拿普通买卖的方式去做供股申报;不能参考香港截止日来安排申报。
(4)实操
重点查看券商推送的公司行为通知,在境内申报截止日前完成操作;错过境内截止日,就无法参与本次供股。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19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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