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多出现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对议案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按照约定价格回购手中股份。
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反对票,才具备行使该项权利的基础条件,同时要在公告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提交回购申请,逾期就丧失该权利。回购价格会提前在上市公司公告当中写明。
异议股东回购不等同现金选择权,二者适用场景存在区别,回购是上市公司出钱买回自家股票,现金选择权大多由第三方主体出资。如果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回购报价,行使回购反而会造成损失,只有市价低于回购价格,行使权利才有实际意义。
普通投资者要仔细阅读公告,严格遵守申报时间。提交申请之后股份会被冻结,等待资金交割。不能把异议股东回购当成无风险套利手段,需要对比二级市场价格理性判断。以上内容仅供知识科普,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发布于16小时前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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