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而且限制非常明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大宗交易受让以下两类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1. 大股东(持股5%以上)减持的股份
2. 其他股东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 违规后果
监管对此类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 汪小清案:受让大股东股份后次日减持,被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
· 严琳案:受让后6日内全部卖出,被出具警示函
· 北京某投资者:受让北交所大股东股份后短期内卖出,被责令购回、上缴价差、公开谴责并限制账户交易6个月
“系统能卖”不等于“合法”,6个月锁定期是法定要求,不以交易系统是否限制为准。
特别提醒
· 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同样有6个月锁定期
· 若受让的是非公开发行股份,也可能受额外锁定限制
大宗交易受让大股东或IPO前股份,必须持有满6个月才能卖出,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
发布于11小时前 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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