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市场,指行为人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诱导其他投资者交易,以此谋取利益或转嫁风险,属于严重证券违法行为,《证券法》第五十五条明确予以禁止。
典型操纵行为
1、连续交易操纵: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持股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拉抬或者打压股价。控制多个账户大批量持续买入推高股价,高位再分批出货,是最常见操纵手法。
2、约定交易(对倒):和他人串通,按事先说好的时间、价格互相交易,人为制造虚假成交量,营造股票交易火热假象,误导普通投资者跟风。
3、自买自卖(洗售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一组账户之间互相买卖,账户实际权益没有发生转移,单纯做高成交量,制造虚假交投活跃,俗称 “对敲”。
4、虚假申报、频繁撤单(幌骗交易):不以真实成交为目的,大额挂单封涨停、堆大单,随后快速撤单,欺骗散户跟风,自己反向交易获利。例如涨停板虚假封单、盘口挂大单又迅速撤掉抖音百科。
5、虚假信息操纵:编造、传播虚假重大利好 / 利空消息,诱导散户买卖,行为人提前布局交易。虚构重组、重大订单等信息炒作股价。
6、抢帽子交易(黑嘴操纵):自媒体、大 V、荐股人员,先低位建好仓位,公开对外推荐股票吸引散户买入,股价拉升后自己卖出兑现收益,做反向交易牟利。
7、控制信息披露节奏操纵:控制上市公司信息发布,选择性发布、拖延、选择性披露利好利空,配合二级市场交易炒作股价。
法律后果
1、行政责任: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10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也可处以高额罚款;可实施市场禁入。即便操纵最后亏损,也可以认定违法并处罚款。
2、民事责任:操纵市场造成其他投资者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
3、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追究刑事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风险提示:以上仅为投教科普,不构成投资建议。
发布于2026-8-25 11:44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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