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大股东减持的披露义务随交易方式不同有所区别,需要分开看待,下面展开拆解
(1)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预披露
持股 5% 以上大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卖出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发布减持计划公告。公告写明拟减持数量、股份来源、减持时间、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内容,单次披露减持区间最长不超过 3 个月中国政府网。
(2)协议转让减持,无提前预披露要求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需要提前 15 日发布减持计划;但若减持后持股变动达到权益披露门槛,需在事实发生 3 日内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
(3)规则短板
预披露公告不等于大股东必须卖出,到期可放弃减持;但披露后如果实施减持,不能超出公告约定的数量、时间范围;违规未提前披露减持会收到监管处罚。
(4)盘面辨别信号
交易所官网、上市公司公告栏可查到《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减持实施完毕后 2 个交易日内还会发布减持结果公告。
(5)实操提示
看到减持预披露公告不等于利空马上落地,还要结合减持比例、股东身份、公司基本面综合判断;注意区分预披露计划和实际减持完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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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15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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