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操作流程分为两步:先申报,后撮合。
申报时段:沪市为9:30-11:30和13:00-15:30,深市为9:15-11:30和13:00-15:30。在这个时段内,投资者通过券商交易软件的委托方式中选择“盘后委托”或类似选项,提交买入或卖出的意向申报。撮合时段统一为15:05-15:30,系统以当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时间优先原则逐笔撮合成交。
需要注意的关键点有四点:
第一,成交价固定为当日收盘价,投资者自己无法定价。申报时填写的限价仅用于判断申报是否有效——买入限价不得低于收盘价,卖出限价不得高于收盘价,否则申报无效。
第二,申报时间越早,成交优先级越高,遵循“先到先得”原则。能否成交以及成交多少,取决于是否有足够的对手盘。
第三,15:00至15:05是委托锁定期,此期间不能提交新申报,也不能撤单。撤单操作仅可在申报时段内(15:30之前)对未成交的申报进行。
第四,需留意券商自动理财功能(如“余额理财”)的冲突。这类功能可能在15:00后自动划走账户闲置资金,占用盘后交易所需资金,导致交易失败。计划参与盘后交易时,应提前预留资金或暂时关闭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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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8-5 15:18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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