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科创板高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需要提前发布预披露公告,统一执行上交所交易规则,不受投资者地域影响。
我来帮您一步步梳理清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必须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之前披露减持计划,写明减持数量、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
(2)不同减持方式要求区分,协议转让无需事前预披露,但完成转让后要及时履行事后信息披露;窗口期内高管不允许开展减持操作。
(3)预披露公告发布后,减持时间区间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减持过半或时间过半时,还需要披露减持进展情况。需要留意,公告仅代表减持意向,不代表一定会实施减持。高管减持属于重要利空参考信息,投资者要理性看待减持公告,结合公司基本面综合判断,避免单一消息盲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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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18小时前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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