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时并非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规则比买入更灵活。
核心规则是:如果你持有整手(100股或其整数倍)的股票,卖出时需要按整手申报;但如果持仓中有不足一手的零股,这部分必须一次性卖出,不能拆分。
各板块的具体规定如下:
| 板块 | 卖出申报规则 | 能否拆分卖出 |
|------|-------------|-------------|
| **主板** | 100股起,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须一次性申报卖出** | ❌ 零股不可拆分 |
| **创业板** | 100股起,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须一次性申报卖出** | ❌ 零股不可拆分 |
| **科创板** | 200股起,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必须一次性申报卖出** | ❌ 零股不可拆分 |
| **北交所** | 100股起,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须一次性申报卖出** | ❌ 零股不可拆分 |
具体来说:
- 持有整手股票(如200股、300股):卖出时申报数量必须为100股(科创板为200股)的整数倍,不得拆分卖出。
- 持有含零股的股票(如150股、260股):不足一手的零股部分,必须单独一次性申报卖出,或者与整手部分一并申报卖出,无论如何都不得拆分卖出。
举个例子:
- 持仓150股(主板/创业板/北交所):不能分100股和50股两笔卖,只能一笔委托150股全部卖出。
- 持仓260股(科创板):不足200股的60股属于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不能拆开。
简单总结:卖出时允许你卖出零股(不足一手的部分),但必须一次性全部卖出,不能拆成多笔。这也正是你在交易软件中偶尔会看到买盘挂单出现非100股整数倍的原因——那些就是零股卖单。
发布于21小时前 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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