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情形主要看业绩变动程度: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扭亏为盈、由盈转亏,或是期末净资产为负时,必须披露业绩预告;金融类特殊行业需遵循专属监管标准。
(2)披露规则按报告期区分时间:年度预告需在次年1月31日前完成,半年报预告在当年7月15日前,季报预告则在报告期结束后15日内披露。
(3)注意事项:业绩预告内容需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投资者;若后续实际业绩与预告偏差较大,需及时发布修正公告。比如某制造企业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65%,就必须在次年1月31日前发布业绩预告。
如果您想了解如何借助业绩预告优化投资判断,或者需要办理证券开户,点击头像添加微信进一步沟通。开户找我享成本佣金,ETF/可转债万0.5,期权1.7元一张,两融专项利率3.5%以下,国债逆回购手续费一折!支持同花顺/通达信登录。
发布于20小时前 广州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