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股东减持是否提前公告分主体、减持方式区分,四类规则清晰。
(1)大股东(持股≥5%)、董监高、实控人:走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必须提前 15 个交易日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写明减持数量、区间、价格、原因中国政府网。
(2)普通小股东(持股<5%,流通二级市场买入):无强制提前预披露,卖出不用提前公告;但如果减持的是首发前、定增限售股,仍需提前披露计划。
(3)协议转让减持:大股东、特定股份股东协议转让,虽不用提前 15 日预披露,但转让完成后 2 日内披露转让公告;受让方 6 个月不得再卖出。
(4)被动减持(质押平仓、司法划转):无需提前披露计划,但发生后 2 个交易日内必须发布减持进展公告。
总结:5% 以上大股东、董监高、限售原始股东竞价 / 大宗减持要提前 15 天公告;小额流通散户正常卖出不用提前披露,被动减持事后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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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20 17:13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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