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监管统一明确规则:融券卖出所得资金提现转出限制标准,沪深交易所统一执行如下:
(1)专项锁定硬性约束融券卖出回款属于履约担保专项资金,存在未了结融券负债时,该笔资金永久冻结,不支持直接银证提现转出,不受维持担保比例高低影响,无法划转至普通账户取现。
(2)资金限定使用范围冻结资金仅可用于买券还券、支付融券利息与交易规费,仅能申购货币基金、券商现金管理产品;不可买入股票、可转债、ETF,也不能用于新股申购缴款。
(3)资金解冻提现前提需全额完成买券还券结清融券合约,清算后专项冻结资金解除限制,并入账户普通可用资金;若账户仍有融资负债,需维保比例超 300%,超出部分方可转出。
(4)区分融资卖出资金融资持仓、自有担保品卖出回款无专项锁定,仅受 300% 维保比例转出限制,和融券卖出资金管控规则存在明显区别。
极简总结:融券卖出资金有融券负债时不能直接提现,仅能用于还券付息,结清融券合约后资金解冻,再按两融账户资金转出规则办理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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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2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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