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先理清楚规则,沪深两市和北交所的要求是统一的:连续12个月内累计弃购3次及以上,从第3次弃购的次日起,6个月内将无法参与新股、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的申购。设置这个规则,是为了避免随意申购后弃购,维护新股打新市场的发行秩序。
给您几个实用的避坑步骤:
1. 申购新股前,确认证券账户里有足够的资金,避免中签后无力缴款;
2. 中签后记得在缴款日16:00前存入足额资金,系统会自动扣款;
3. 若确实不想缴款,弃购次数要控制在12个月内2次以内,别触发限制。
还要注意,沪深和北交所的弃购次数是合并计算的,不是分开统计的,到期后限制会自动解除,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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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7小时前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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