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价格优先与时间优先是我国证券市场连续竞价阶段唯一的撮合原则,是保障交易公平、价格公允、市场高效运行的核心底层规则,所有A股、基金、债券场内交易均严格遵循该原则。价格优先为第一优先级原则,买入申报时,申报价格越高,优先级越高,优先成交;卖出申报时,申报价格越低,优先级越高,优先成交。在多笔委托价格不一致的情况下,系统无条件优先撮合最优价格委托,保证市场价格向合理方向靠拢。
时间优先为第二优先级原则,当多笔委托申报价格完全相同时,系统按照投资者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排序,越早申报的委托越优先成交,杜绝同价情况下的交易特权。两项原则相互配合、层层递进,构建了公平透明的撮合体系。该规则的实操意义极为重要,首先彻底保障所有投资者交易地位平等,无论资金大小、机构或散户,统一撮合标准,杜绝人为干预交易;其次有效推动市场价格发现,通过最优价格优先成交,快速形成贴合市场供需的公允价格;最后提升市场交易效率,系统自动有序撮合,减少交易拥堵、无序报价,维护二级市场交易秩序,是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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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13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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