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主动提前强制赎回可转债,投资者到期不手动卖出、不转股:交易所系统自动强制赎回,按极低的 ** 赎回价格(面值 100 元 + 少量当期利息)** 兑付,会产生巨额亏损。
规则详解
1、时间节点:最后交易日之后不能二级市场卖出;最后转股日为最后补救时间,逾期未转股,无需投资者确认,中登系统自动强赎。2、价格对比:强赎兑付价固定 100 元左右,而触发强赎的转债市价大多 130 元以上,直接被动亏差价。3、到期赎回(转债期满):不操作同样系统自动赎回,兑付本息,无大额亏损,属于正常还本付息。
发布于2026-6-14 19:26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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