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者应客观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二、投资者要通过网上或到证券公司现场提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 三、投资者应向证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风险偏好等基本信息。证券公司将据此对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告知投资者。如果风险承受能力较弱,投资者应审慎考虑是否参与创业板交易。 四、投资者需按照要求到证券公司的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还应抄录“特别声明”)。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提出开通申请后需认真阅读并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核对相关内容后再予签字确认。对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原则上不鼓励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如果投资者审慎评估了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坚持要申请,则必须在营业部现场按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证券公司在5个交易日后为其开通交易。
发布于2016-6-20 10:37 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