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共有三套上市标准可选择。其中,第二套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第一套和第三套上市标准分别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此外,针对红筹企业和特殊表决权公司的上市标准有两套,分别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发布于2021-7-9 14:14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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