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斯达克100指数
1. 年度权重调整:单一个股权重不超过14%;对于排名前五以外的任何证券,其最终指数权重上限为4.4%或排名第五的证券权重(以较低者为准);同时前五大权重股总权重不超过38.5%。
2. 季度调整(3月、6月、9月):单一个股权重上限24%,若超限则强制调低为20%;权重超过4.5%的公司总权重不得超过48%,若超限则强制调低各成份股总权重不超过40%。
3. 特殊权重调整安排:若按日终价值计算,公司权重不得超过24%;权重超过4.5%的公司的总权重不得超过48%,若超过限制按照季度更新流程进行权重调整。
创业板指
自2025年6月16日起,通过设置权重调整因子,使单只样本股权重在每次定期调整时不超过20%,以此将单只样本股对指数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发布于2025-10-31 00:34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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