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集合竞价是指在每个交易日特定时间段内,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具体规则如下:
- 时间规则:
- 9:15 - 9:20:投资者可以委托买入和卖出,也可以撤单。
- 9:20 - 9:25:投资者可以委托买入和卖出,但不能撤单,在9:25统一以开盘价进行集合竞价撮合成交。
- 9:25 - 9:30:投资者可以挂单,但不能撤单,交易所不进行撮合,要等到9:30后才开始处理。
- 14:57 - 15:00(仅深交所):接受申报,不接受撤单申请,在15:00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撮合成交,形成收盘价。
- 成交规则:
- 确定成交价:集合竞价最终会确定一个成交价,这个成交价要满足三个条件: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 多个符合条件的申报价格:如果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上海证券交易所则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发布于2025-10-24 11:45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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