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指定交易,本质是解除投资者与某家券商营业部之间的“指定”绑定关系,使证券账户处于“未指定”状态,后续可重新选择券商。操作流程与要点如下:
前提条件:账户内无股票、资金、未交收业务(如新股申购、配股、回购等),且当日无交易流水。融资融券账户需先了结负债并注销信用账户。
办理途径:
- 临柜: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至原券商营业部办理,需现场签署《撤销指定交易申请书》。
- 线上:部分券商支持APP或官网自助办理(路径:业务办理-账户管理-撤销指定),但需通过视频见证或电子签章确认。
3. 生效时间:T日15:00前提交,T+1日生效;15:00后顺延。撤销后当日不可再申报交易,次日可重新指定新券商。
4. 注意事项:
- 沪市A股账户撤销后,若7日内未重新指定,账户将休眠,需激活后方可使用。
- 深市无“指定交易”概念,无需此操作,转托管即可。
- 如遇券商拖延,可拨打证监会热线12386投诉。
建议操作前清空持仓并转出资金,避免跨系统转托管的额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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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10-21 22:45 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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