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规则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
• 保险期间:可选5年、6年、8年、10年。
•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3年交、5年交。
保险责任
• 普通身故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按已交保费×身故保障倍数赔付(0-40周岁为160%,41-60周岁为140%,61周岁以上为120%)。
◦ 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无息返还已交保费。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客运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180天内身故,按已交保费×3×身故保障倍数赔付,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满期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生存,一次交清保费的,满期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费的,为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责任免除
因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犯罪、2年内自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酗酒、吸毒、酒驾、感染艾滋病、参与高风险活动等情形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仅退还现金价值(投保人故意杀害的,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此外,若被保险人违反公共交通乘坐规定、乘坐非法交通工具或在交通工具外部遭受意外,仅赔付普通身故保险金。
保单红利
该产品为分红型,红利来源于利差和死差,分配具有不确定性。投保人可选择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默认),保险公司每年会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分红情况。
其他重要条款
• 犹豫期:签收合同之日起15天内可撤销合同,无息退还保费。
• 保单贷款:可申请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
• 争议处理:合同争议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发布于2025-9-21 02:43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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