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集合竞价主要规则如下:
集合竞价时间:
1.交易日9:10-9:15进行,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段。
2.9:14-9:15为指令撮合时段,此阶段不接受新指令申报。
申报限制:
1.集合竞价时段不接受市价单申报,仅限价单有效。
2.申报价格需在涨跌停板范围内,超出范围的委托无效。
撮合原则:
1.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确定开盘价。
2.高于开盘价的买单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单全部成交。
3.等于开盘价的买卖单按申报量较少一方成交。
快速促成成交的技巧:
1.价格策略:在预期方向上报更激进的价格(买高/卖低),但需注意成本控制。
2.时间策略:在9:10-9:14尽早申报,确保时间优先权。
3.数量策略:适当增加申报量,在价格相同时可获得数量优先。
集合竞价结束后,未成交指令会自动转入连续竞价阶段。在连续竞价中,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将主导成交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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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9-2 13:15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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