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通过 QDII 基金间接投资港股,卖出基金获利后,在个人所得税缴纳方面,主要分两个层面来看:
从 QDII 基金投资港股获取股息红利的层面而言,若基金是通过外汇额度直接持有港股(非港股通渠道),对于投资的 H 股与非 H 股,基金层面一般按 10% 税率代扣股息税。部分 QDII 基金若通过港股通投资,税率则可能升至 20% 。当基金向投资者分红时,目前国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投资者需自行申报所得税,境内规定税率为 20%,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进行抵免。所以从这一角度,若您获利是因为基金分红,暂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投资者买卖 QDII 基金份额获利的层面来说,目前对于个人投资者赎回 QDII 基金份额所取得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您卖出 QDII 基金获得的这部分盈利,无需缴纳 20% 的个人所得税。这主要是因为相关政策旨在鼓励个人投资者参与境外投资,丰富投资渠道。不过税收政策可能随时间变化,建议持续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政策。
综上所述,您通过 QDII 基金间接投资港股,卖出基金获利,无论是基金分红收益还是买卖基金份额的收益,当前均无需缴纳 20% 的个人所得税。但投资税务情况较为复杂,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点击右上角加微信,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更专业、更具针对性的税务咨询服务,帮您深入了解投资过程中的税务问题,合理规划投资,确保投资收益最大化。
发布于2025-7-22 16:5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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