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变化:
上市:取消发行市盈率限制,由市场询价确定发行价;
允许未盈利企业(如科创板)、红筹企业上市;
退市:简化退市流程,新增“财务类退市指标”(如连续2年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和“交易类退市指标”(如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
投资者启示:需提高专业能力,自主判断公司价值,避免盲目打新;
远离“带病上市”“壳公司”,警惕退市风险;
长期投资优质企业,淡化短期市场炒作。
发布于2025-7-9 11:19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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